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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问题乳粉月底前须上交 否则将严惩

2010/9/28 15:24:53 来源:南方网

  昨日佛山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发布公告: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储存、销售和使用2008年问题乳粉和2008年9月14日之前生产的未经检验三聚氰胺的乳粉,9月30日未上交将给予严惩。

  据悉,凡在今年9月30日之前主动上缴的,可免于处罚;逾期拒不上缴,一经发现,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和处罚;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欢迎公众对乳制品和含乳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一旦发现涉嫌问题乳粉线索的,请积极投诉举报;对举报经查实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各单位举报电话为:市公安局:110,市农业局 83363539,市工商局:12315,市质监局:12365,市食品药品监管局:83206802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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