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产业经济 > 正文

我省彻底清缴2008年问题乳粉及当年9月14日前产未检三聚氰胺乳粉 月底前上缴问题奶粉可免罚

2010/11/8 10:00:21 来源:新浪网

    11月5日,省政府发出重要通知,自11月5日到11月30日,将对我省内2008年问题乳粉和2008年9月14日之前生产的未经检验三聚氰胺的乳粉彻底清缴、销毁,确保根除隐患,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通知要求,任何持有上述问题乳粉的乳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包括养殖户、饲料加工户等)和个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立即主动向当地工商部门或质监部门上缴。凡在2010年11月30日前主动上缴问题乳粉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逾期拒不上缴的,一经发现,将依法给予严厉打击和处罚。对清缴工作不认真、责任不落实,消极推诿和清缴不彻底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另外,通知还号召广大人民群众对乳制品和含乳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如发现生产、经营、使用、藏匿问题乳粉及其相关线索的,不论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当地质监、工商、卫生、农牧、公安、监察等部门进行举报,一经查实,各地将根据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举报电话为省质监局12365;省工商局12315;省卫生厅投诉举报电话12320;省农牧厅12316;省公安厅110;省监察厅0931-8872044。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