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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地沟油”最高罚10万 浙江立法严治食品安全

2010/12/15 6:20:09 来源:网友

  频频曝光的地沟油事件,让人提油色变。

  食品安全谁来保障?浙江打算立法严治。

  已获省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草案)》,昨天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草案中对生产“地沟油”,有了明确规定。

  生产的地沟油价值1万以内,罚款最高面临5万,超过价值1万的,最高面临10万的处罚。

  情节严重者会被吊销执照,3年内无法从事食品相关行业。

  会上,省卫生厅厅长杨敬作关于《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草案)》的说明时表示,根据浙江的特点,要抓紧出台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小作坊不得生产保健药

  违者罚5万

  草案规定,禁止生产“以废弃食用油脂为原料加工制作的食用油及其他食品原料”,违法者没收违法所得、生产经营用具。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并处以2000-50000的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为了鼓励举报制度,草案中明确表示,对提供违法行为线索和协助案件查办,会有奖励。

  除了地沟油,草案还对食品小作坊与食品摊贩的经营范围作出规定。

  比如,食品小作坊不能生产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不能生产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一旦违法,将由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幼儿园、中小学校门口100米范围内,不能摆摊卖小吃。

  食品摊贩禁止生产冷荤凉菜以及使用亚硝酸盐加工制作的食品;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油制作的食品;使用报纸、书刊或非食品用塑料制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材料包装、存放的食品等。违者处以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前店后坊”不再是三不管

  以往,小作坊,还有卤味店,烤禽店这样以“前店后坊”形式存在,大多是管理的真空地带,没有明确职责部门。

  由于这类经营发生同时涉及生产与流通环节,有的还同时兼具餐饮的特征,很难简单地归类,这给相关部门的监管带来了难度。

  “谁发证,谁统一管理。”杨敬说,对于这类食品经营活动,应该由发放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饮许可证的部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避免出现一家小店由两个以上部门同时监管的问题。

  草案规定,食品作坊的食品生产经营由质监部门统一监督管理;快餐外卖、饮料点心、卤味烤禽等食品店以及兼营餐饮的咖啡店、茶楼、KTV等现场制售的,由食品药监部门统一监督管理;炒货店、商场、超市等经营者在其经营场所内的食品生产经营由工商部门统一监督管理。

  禁止利用网络交易违法食物

  网上购物,尤其是新鲜的食品对很多人都有极大的诱惑力。可一旦出现了假货,向谁投诉,向谁举报呢?

  草案规定,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对通过网络交易平台提供食品的经营者加强管理,发现有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应当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必要时应当停止对其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法律、法规、规章禁止交易的,经营者不得在网上进行交易。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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