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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泔水油作食品油销售将注销执照

2011/2/25 15:30:27 来源:商务部

  《条例(草案)》规定,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当缴纳餐饮泔水运输、处理服务费。市城管部门应建立餐饮企业污染信息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餐厨垃圾的处理情况,并建立举报制度,接收公众的投诉和举报。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文本明确,将餐厨垃圾中的“泔水油”加工后作为食用油销售的,拟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注销其营业执照。未经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许可,擅自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拟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作为畜禽饲料,拟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直接向排水管道排放或者随意倾倒、抛撒、堆放餐厨垃圾的,拟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政协委员对该条例文本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大家认为,餐馆泔水实行特许经营,以招标的方式确定具备条件的单位,一定程度上可以遏制“地沟油”重返餐桌。建议,对违规企业,应实行“一票否决制”;旅游区餐厨垃圾如何处理应有相应规定;可在小区里设家庭餐饮泔水收集点,统一收购。

  市政协常务副主席张建伟出席协商会,并对文本提出意见和建议。他认为,办法可先行在学校、机关等试行,再向全市逐步推广;须加大违法成本的处罚金额;市政府应对项目给予倾斜。(张丽采编)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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