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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保障我们“吃”的权利?

2011/3/28 11:44:09 来源:新民网

  继苏丹红、地沟油、毒奶粉等事件接连曝光后,今年的3 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依旧没有让国人“失望”,宣称“十八道检验,十八道放心”的双汇猪肉竟然也含有瘦肉精。而与此同时,近日央视曝光深圳有厂家在泰国香米中掺杂掺假,消息一经传出,全城也顿时哗然……。这些沉重而沉痛的消息不仅让生产厂家名誉扫地,更让我们这些消费者们伤心无奈。心寒之余,不禁要问我们的食品安全监管底线究竟在哪里?谁能真正捍卫我们“吃”的权利?谁又该为这些食品安全责任事故买单?

  一幕幕触目惊心、让人发指的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背后,我们有理由相信动用一切可能的手段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已经迫在眉睫,而且是非常有必要了。如何切实增强食品安全监管,笔者认为只有提高食品监管的有效性,保证食品生产路径的安全性,才能最终确保消费者终端的可持续性。这其中,增进监管的有效性是前提,保证路径安全是手段,让消费者消费可持续发展才是最终目标。

  为什么把提高食品监管的有效性作为先决条件,在笔者做过的抽样调查中不难发现,公众目前普遍都认为国家关于食品安全监督的法律法规已不少,《食品安全法》、《刑法》等法律都对监管与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甚至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等国家检察、司法部门都出面干预,对食品安全相关问题都进行了严格限定,并确定了相应的刑事立案追诉标准。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为什么目前国内还是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食品安全事故,抽样调查的民众大都认为并不在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据不足或是有空白,而在于食品监管的有效性不够,或者说很苍白。而正是监管的有效力度不够让很多不法食品生产商有了可乘之机。

  从另一方面讲,监管力度的有效性苍白还与目前执法体制格局都有关。目前在我国的食品监管体制中,既有工商部门的责任,又有市场监管部门的事,甚至有些地方还与城管综合执法部门相关……,但为什么多个部门监管为何却依旧让众人觉得执法力量“单薄”,原因还在于多头执法背后却是重复执法、执法扰民还有执法真空。从这个方面讲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改革和创新行政执法体制。从体制、职能、机构调整中入手,减少执法层次,下移执法重心,清理整顿和调整归并部门执法队伍。

  当食品监管能保证有效性后,还需进一步确保食品生产路径的安全。如何确保路径安全?笔者认为让公众了解、参与、监督到食品生产的每一个过程中,让公众充分掌握食品生产的知情权,因为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同时让食品生产商及时发布食品生产的最新消息,简而言之就是让食品生产公开化、透明化。此外在舆论宣传上,让社会接受那些经过公众参与食品生产过程的生产商。对那些不愿意接受公众监督的生产商给予冷处理,并对其加强执法查处力度,一经查处,立即责令其停产关闭并予以曝光。

  “丰衣足食,安居乐业”,由此可见,“食”是人民安居乐业的基石。而如何让老百姓吃到放心食品则是我们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矢志不移的重任。就我们目前的食品监管工作进展来说,仍然任重而道远。

  李晓敏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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