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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直补金对接种粮大户

2011/4/12 13:36:11 来源:南充日报

    今年我市种粮面积在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可获省财政的直接补贴,标准为每亩20元

  为确保完成省政府提出的新增1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的目标,增加种粮效益、切实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努力实现粮食增产增效,昨(11)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今年我市种粮面积在3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可获省财政的直接补贴,标准为每亩20元,该笔资金将在今年9月底前兑付到农户手中。

  “享受种粮大户直接补贴的对象可是单一农户,也可是法人,其集中成片承包耕地、租种耕地面积必须在30亩以上,且至少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小春:小麦;大春:水稻或玉米)。补贴对象所租种耕地必须与土地承包户签有书面合同,国有农场、科研院所、村集体等单位没有发包耕地不得以种粮大户名义纳入补贴范围。”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补贴对象耕种必须符合当地主要种植模式和技术要求,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实行统一耕作土地、统一购买农资、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销售产品,不得粗放种植。补贴对象必须能够自负盈亏并享有产品处置权。

  记者了解到,凡符合补贴对象条件的种粮大户,均需在今年5月底前自行向耕地所在乡镇政府申报,未申报的不予补贴。“种粮大户在申报时,要如实填报《四川省种粮大户补贴登记表》,并提供第二轮土地承包证明、租种耕地合同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及相关复印件。由各地村委会在申报表上签注审核意见。”市农牧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种粮大户播种完毕后,必须向耕地所在的乡镇政府申报实际种植面积,由乡镇政府对种粮大户自行申报的种植面积情况进行核实。最后由各县(市、区)级农业部门对种粮大户申报的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并在乡镇和行政村两级公示。经审核确认后,省财政厅一次性拨付补贴资金,并将于9月底前通过农民“一折(卡)通”账户发到户。对种粮大户是法人的,通过其基本账户发放。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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