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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餐饮单位不开发票赠饮料 税务:属违法行为

2011/6/3 14:47:23 来源:济南日报

    “现在吃饭要张发票太难了!”近日,市民孙先生拨打党报热线反映,自己和朋友在某大型步行休闲广场内的一家小餐馆用餐后,服务员询问是否要开发票,并表示如果不开发票,餐馆将赠送饮料一瓶。党报热线记者调查了解到 ,济南不少餐饮企业都存在用礼品代替发票的行为,有饭店老板甚至自爆不开发票一个月能“省”上万元税款。对此,税务部门提醒礼品代替发票属违法行为,同时发票是消费者维权的重要凭证,市民如遇到拒开发票的商家可举报。

    5月31日晚上,在经七纬四附近一家鱼馆内,李先生与朋友用餐后要求服务员开发票,服务员推说开发票的机器坏了,可以先开收据,改天再来拿发票。李先生再三要求,15分钟过后,服务员从店内拿出了一张发票,称这是从别的分店开来的。

    记者采访了解到,在饭店、娱乐场所等处消费后,顾客常常会遇到商家以种种理由不开发票的问题。有的是找借口推脱,有的是询问可否用纸巾、饮料等小礼品替代。主动给消费者开发票是商家的义务和责任,也表明商家具有经营资质并正常向国家纳税。不管以何种形式和借口拒开发票,都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市地方税务局工作人员表示,人们在餐馆用餐后,结账时一般会到服务台开发票,服务员经常会说,“我们微机系统出故障了,给你开张收据可以么?”或者“我们的发票用完了,您过几天再来取吧。”这时,不要轻信饭店说辞,开具发票是消费者应有的权利,同时也是一种监督国家税务机制正常运行的义务,消费者应当坚持要发票。按照规定,主动向消费者开发票是商家的义务,如果商家不给开发票,消费者可以拒绝支付相关费用。

    从消费者自身利益来考虑,是否不报销就不用要发票了?市地方税务局工作人员表示,如今有很多消费者对发票的认识和作用缺少明确认知,这让商家有空子可钻,利用发票偷税漏税。

    税务工作人员介绍,发票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和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也是商家证明商业行为和向国家缴纳税收的一种凭据,是维护经济秩序的一种手段。我们购买商品所付的费用里面,包括了应该上交国家的税金部分。不管这笔钱能否上交国家,消费者已经在消费过程中将这笔钱预交到商家手中,应由税务部门通过发票统计收取相关税金,再一并上交国库。如果不开发票,商家就可以偷税漏税,将这笔税金据为己有。国家税收损失即是用于国家建设发展的政府财政损失,事关每个纳税人的切身利益。消费者应当提升维权意识,监督商家的经营行为。作为消费者,索要发票更是证明自己消费行为的一种证据。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来看,发票可以证明销售者曾提供商品或与消费者发生过服务合同,可以用于保证消费者自身的合法权益,如商品保修期的权益,防止假冒伪劣商品的侵害等。一旦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持发票向商家索赔。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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