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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食用过期食品腹泻 食品经营者遭处罚

2011/6/10 15:45:23 来源:红网
    中方6月10日讯(通讯员 陈洪波 米建军)6月10日,湖南中方县工商局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该县中方镇食品经销者周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责令赔偿消费者夏某所购食品10倍现金赔偿,补偿医药费、营养费350元。
  
  今年5月27日,中方县工商局12315接到消费者夏某投诉:称其在中方镇市场临时摊位购买了一袋价值五元的饼干。买回家给小孩食用后出现腹泻症状,便怀疑饼干有问题,仔细查看该饼干的包装袋后,发现该饼干已超过保质期。他在送小孩去医院途中,向中方县消委进行了投诉。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迅速赶往医院对当事人问询了笔录,通过对诊断化验报告确认:为食物中毒所致。执法人员一方面要求受害消费者保存好诊断证明和所花医药费发票,另一方面在消费者家中提取了饼干和外包装等证物。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了解,经营户对消费者所投诉的事实予以肯定。
  
  中方县工商局和中方县消委在此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一定要看清保质期。随着天气的日益炎热,遇到外包装损坏、漏气的食品,或颜色变异、气味特别的食品,一定慎买。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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