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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武胜出台食品安全监管奖励办法 最高可奖5万

2011/6/23 13:37:38 来源:中广网

    中广网广安6月23日消息(记者邵立肃 隆敏 广安台记者苏坤明 李鸿波)为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6月23日,四川广安市武胜县出台《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食品安全生产经营领域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以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创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举报人举报食品生产经营领域违法活动可以采取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多种方式进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不得推诿拒绝,对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将详细记录举报相关情况,并对举报人的所有信息予以保密。对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举报,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同时告知举报人。

    依据举报人举报的具体情况,举报奖励分为了3个等级,并参照涉案货值数额的大小,给予举报人一次性货币奖励。一级举报:能详细提供被举报人或单位的违法事实并能够提供关键证据和票据,并积极协助案件调查,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二级举报:能提供被举报人或单位的违法事实并已掌握部分现场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证据并协助案件调查,经查证,举报情况与违法事实相符;三级举报:取得部分重要证据,但尚未对违法事实进行直接核实,仅提供查办线索,未配合案件调查,举报情况与查办事实基本相符。属于一级举报的,按该案罚款的10%及以下给予奖励;属于二级举报的,按该案罚款的8%及以下给予奖励;属于三级举报的,按该案罚款的5%及以下给予奖励。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执法机关查处后罚款金额较少的,奖励不足100的,按100元奖励。

    同时,为保证此项工作有序开展,食品安全的举报奖励资金也由县财政纳入了食品安全专项资金中安排,由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管理,并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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