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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五项措施严防渔船带“病”出海

2011/6/30 14:00:20 来源: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

    为从源头上有效遏制渔船安全事故频发态势,切实维护渔民群众生命与财产安全,广东省结合伏季休渔,统筹部署,全面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在加强渔场执法检查的同时,将以渔港为主战场,集中渔政队伍全部力量,进一步加强进出港渔船管理,对港内和进出港渔船实行逐船安全检查,认真落实渔船进出港签证管理制度,严防渔船带“病”出海生产。广东省渔港查船行动将于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对载员10人以上的渔船,实行航次签证制度,每航次签证一次。

    二是对载员3至9人的渔船,如每航次时间不足一周时,则实行每周签证一次,每周签证不少于一次。

    三是载员3人及以下的渔船,实行每月签证一次,每月签证不少于一次。

    四是建立检查台帐,认真记录每次安全检查和进出港签证的基本情况,包括渔船持证、安全设施配备、职务船员配备、出海船员名单、拟出海作业渔场等情况。

    五是对存在船舶证书无效、船名牌标示不规范、安全设备与职务船员配备不齐全、未按规定购买船员保险、携带违禁渔具、辅助船改为生产船或抗风能力无法满足当时出航要求的渔船,一律禁止出海生产,并责令渔船所有人限期整改,同时安排专门执法人员跟踪监督落实。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渔船要依法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可取消该船当年的柴油补贴。特别是没有按规定标示船名或故意遮挡、涂改船名的,要予以严厉处罚,并限期整改。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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