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调查发现,天津、河北、北京都有“地沟油”加工窝点,而且规模之大出人意料,仅记者探访的几家窝点日加工能力合计已近百吨,其加工出来的“地沟油”进入了食品加工企业、粮油批发市场,甚至进入了超市。(6月29日《京华时报》)
这一报道颠覆了我头脑中固有的三个认识。以前,我一直有这样几个认识,一是北京地区“地沟油”应该极少,因为北京的食品安全监管相对严格;二是不到饭店吃饭,就可远离“地沟油”;三是“地沟油”加工窝点,都是偷偷地生产。现在看来,我的认识真是与实际不符,有的“地沟油”加工窝点,其实是在大张旗鼓地生产,其加工的“地沟油”早就流入了北京的食品市场,而消费者仅仅不在饭店吃饭,根本不可能完全杜绝“地沟油”下肚,因为超市在架销售的食用油,可能就是从“地沟”中流出的。
说实在的,对“地沟油”给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我是清楚的,知道其能致肝、心、肾等损害,能致癌,可我不知道,这些“地沟油”是“合格”的。记者从津冀多家“地沟油”加工点取得的样品,不但外观和真色拉油没什么两样,“颜色黄白,透明透明清亮”,而且送到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测,其中两瓶的检测结果竟然符合食用植物油和食用动物油的一般指标要求。我更不知道,有的“地沟油”加工点是“合法企业”。比如,有的加工点都存在十多年了,其生产加工所需的手续齐全,甚至通过了QS认证。
过去,我非常恨这些“地沟油”加工者,恨其见利忘义,恨其道德沦丧,但看了记者的报道后,我的这种恨似乎减少了,我觉得,我没有权利恨人家。因为,一来人家经营的是合法企业,二来人家生产的“地沟油”符合“食用”标准。
原有的恨消失后,我突然觉得,有关部门仅给“地沟油”加工点办理各种手续还远远不够,还应该授予其“诚信企业”称号,因为这些“地沟油”加工点说话不骗人。比如,某加工点负责人就说了,其加工点“不怕查”,“什么事都能摆平”。还真是的,要是怕查,人家的加工车间外能矗立好几个高10米、直径4米的储油罐?要是摆不平,人家的墙上能挂着卫生许可证?能在“阳光下”大胆地加工“地沟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