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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将实行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

2011/7/29 13:08:29 来源:辽沈晚报

    我省有望通过地方性立法保障食品安全,并公布统一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实行举报奖励制度.

  在辽宁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省政府相关负责人透露,省食安办正在申请统一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辽宁省食品安全网的投诉举报平台已经开放.

  此外,我省正在起草《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办法》,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基金年内就能设立完成.

  目前,全省设立投诉举报奖励基金的有6个市、28个县(市、区). 2010年,全省各地累计接收群众举报投诉案件1791件,其中立案1667件,办结1650件,结案率达99%.

  今年4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对沈阳、抚顺、丹东、阜新、朝阳、盘锦6个市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问题食品"屡禁难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法律制度不完善,监管措施不落实.

  组成人员建议,将制定我省食品安全条例列入立法计划.在地方性法规出台之前的过渡阶段,建议省政府尽快出台指导性意见,明确前店后厂、现场制售、小作坊、小摊贩等环节的监管主体,统一对食用农产品的界定,为各地监管工作提供指导性原则和监管依据.

  省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力争在第三季度内出台我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的规范性文件,并且要同步进行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的立法工作,力争在明年内出台.

  近日召开的省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明确将设立独立或者相对独立的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据了解,目前省编委办正在积极推动此项工作,有望在近期得到解决.

  记者吴双 实习生刘鑫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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