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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售货机不得陈列过期饮料样品

2011/10/13 13:56:36 来源:新浪网

记者 俞佳


    晚报讯 为消除食品安全监管中的盲区,上海市工商局开展了为期10天的地铁站厅内食品经营专项执法检查。经彻查,全市已有124台自动售货机加贴 “非卖品”、“样品”等标签,而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也已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杜绝样品“只上不下”并完善了自动售货机经营的相关制度。

    今年5月,市人大代表针对地铁11号线部分站台自动售货机陈列的瓶装饮料过期情况,向政府监管部门提出了 “彻查自动售货机食品安全隐患”、“强化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监督查处”、“细化自动售货机食品安全监管措施”等三条建议。

    接到意见后,市工商局立即开展检查,检查中发现,本市轨交内有两类自动售货机:

    第一类售货机中,样品展示区和销售存货区采用物理分离,即展示区中的样品不会对外出售。但此次检查仍发现,部分该类售货机展示区中存在样品饮料过期情况。原因是相关经营企业认为,既然展示品不出售,样品过期也就不一定要及时更换,市人大代表遇到的就是这种情形。

    另一类售货机无样品展示区,乘客购买时,出货口售出的第一罐饮料即为售货机玻璃窗后放置的第一罐,检查中该种售货机未发现过期产品。

    为此,市工商局约谈了相关运营商负责人,要求企业立即下架所有展示窗内陈列的过期实物样品,并要求企业在124台该类自动售货机的展示样品显著位置上加贴了“非卖品”、“样品”等字样,在机身上明示经营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等措施,对不规范的经营行为进行整改。

    工商部门还完善了自动售货机的备案制度,明确由营运商注册地所在工商分局进行监督。同时,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也制定了《上海轨道交通网络内自动售货机展示窗陈列样品管理办法》,要求营运商建立自动售货机展示窗陈列样品更新制度。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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