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天津:违规销售“堕胎药” 最高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2011/10/18 8:43:10 来源:天津网

    记者 王丽  针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日前国家人口计生委、公安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总后勤部卫生部、全国妇联等六部门联合召开会议,开展为期8个月的整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专项行动。记者从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天津市也将对违规生产销售终止妊娠药品进行集中整治,此次行动将于2012年3月底结束。

  据介绍,此次重点检查的药品包括:用于终止妊娠药品复方米非司酮片、米非司酮片、米非司酮胶囊、米非司酮胶囊(Ⅱ)、米非司酮胶丸、米索前列醇片、卡前列甲酯栓、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地诺前列素注射液、乳酸依沙吖啶注射液、注射用乳酸依沙吖啶、天花粉蛋白注射液等。

  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药品生产、批发企业有无将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给药品零售企业或者未获得施行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医疗机构和个人;药品零售企业有无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的违规行为等。据介绍,无论哪种机构、无论是公职人员还是个体行医人员,只要实施“两非”行为,必须对涉案的单位和责任人严肃处理,给予吊销执业资格、降级、撤职、开除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而对涉案的非法行医机构应立即依法取缔,对非法行医人员追究责任,对实施“两非”行为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和有关责任人,将从严处理。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