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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云输冀肉羊“瘦肉精”案 5名案犯被判刑

2011/11/28 13:04:37 来源:北青网

  新华社电(记者 王海鹰)今年4月,山东庆云县输冀肉羊发现“瘦肉精”引起国内广泛关注。

  日前,此案的5名涉案人员被山东省庆云县人民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和帮助毁灭证据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2011年1月,苗吉先、刘玉国、刘铁军共同出资,在吉林省通榆县购买数百只小尾寒羊,后数次去东营市利津县盐窝镇通过他人购买“小料”(俗称“瘦肉精”)共计四袋。2011年3月初,三人开始在羊饲料里添加“小料”喂羊,当月底,苗吉先、刘玉国将192只羊卖给河北省沧州市青县戴庄子村。

  苗建平在得知刘玉国、苗吉先、刘铁军给羊喂“小料”被查获后,于4月3日指使李崇杰等人将所剩“小料”埋于坟地内予以销毁。

  法院经审理认为,苗吉先、刘玉国、刘铁军在饲养羊的过程中,为获取非法利益,添加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瘦肉精”并出售,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三人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苗建平、李崇杰二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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