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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监局对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较真儿

2012/1/12 9:36:19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上海市质监局对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较真儿

    食品检验“正人先正己”

    本报讯 (刘 柯 记者霍一夫)从2011年5月24日,上海市质监局向浦东新区计量质量检测所颁发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算起,上海市质监局目前已受理64户(次)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申请,完成评审35家,发证22张。这是自国家质检总局公布实施《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以来,上海市明确规定了对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法律依据、工作机制、实施对象、实施程序、监管要求和法律责任。

    食品检验机构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的重要技术支撑。面对当前食品安全隐患大量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的严峻食品安全形势,要从源头上规范食品检验机构技术能力建设,就要加强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加强对食品检验机构的证后监管。上海质监局在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受理、评审和批准工作中,多次组织专家实地走访、发现问题、寻找难点、专项研讨,研究制定了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注意事项、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关注要点、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前须知以及微生物实验室基本能力配置要求等作业指导书,细化了评审要求,及时解决评审中发现的问题,指导、规范评审工作。

    上海市食品检验机构对照《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大部分实验室已完成体系文件修改工作和制度的修订工作,对机构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培训。一些单位对现有技术能力进行了梳理,剔除了不具备成熟条件的项目,主动删去了原已通过计量认证但对社会开展服务条件尚不成熟的项目;进一步完善了检验设备,充实了检验人员,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2010年,上海市质监局对具备食品中重金属(Hg、Pb、Zn)和农药残留(毒死蜱、联苯菊酯、水胺硫磷)检测能力的56家检验机构开展了能力验证,经初测、补测等环节,最终有1家单位的1个参数的数据离群,上海市质监局暂停了该单位的检测资质并进行了情况通报。

    针对婴儿配方食品安全,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婴儿配方食品》中给出了48项参数的检验标准方法,检验机构只要48项中有一项不能检验,就不能以“婴儿配方食品检验能力”的形式申请,只能以参数形式根据某一检验方法(标准)申请某一项指标的检验能力。

    现在,上海有食品检验机构74家,其中47家单位是政府设置或授权机构,承担了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任务。部分机构的技术能力和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有些检测项目甚至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基本满足了政府监管和社会委托的需要,形成了以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为核心,区县计量质量检测所为基础,行业检测资源为补充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同时,上海市质监局始终把食品检验机构作为资质认定证后监管的重点领域,每年通过现场监督抽查、能力验证等方式对食品检验机构进行证后监管,及时向社会通报检查结果。

    以后,上海市质监局针对部分机构的检测报告原始记录内容不充分,描述不规范,对检验方法的研究不深入,方法确认工作不科学,单位实验室环境不符合检验标准要求等,将从行政许可和证后监管两方面继续推进食品检验机构监管工作,在规范完成行政许可的基础上,重点从建设行政监管队伍入手,建立行政监管体系,加强对食品检验机构的证后监管,绝不容许食品检验机构“弯弯绕”。《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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