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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工商加强流通环节乳制品安全市场监管

2012/2/27 13:52:37 来源:来宾市工商局


    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来宾市工商局采取七项措施,加强流通环节乳制品安全市场监管,确保消费者购上放心的乳制品,取得一定成效。

    一、严把市场准入关。将乳制品经营列为《食品流通许可证》项目核定类别进行单独审核,凡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一律不得核发食品流通许可证,实行先证后照;将乳制品经营登记资料单独建档,实行一户一档,确保可随时查询乳制品经营者的相关信息;

    二、建立监管长效监管机制。明确规定乳制品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监督乳制品经营者建立“索证索票”、“一票通”制度,从而解决食品经营者“索证难”、“记帐难”、“坚持难”等问题,工商部门将监管方式由面上监管向批发(配送)监管延伸,实现“批发与零售无缝衔接”的追溯体系,增强供货商与销售商双方的食品安全意识,达到“综合监管、管住批发、规范零售、方便批零商”的效果。

    三、加强乳制品质量抽样检验工作。加强流通环节乳制品质量抽样检验,采取定期抽检和专项抽检相结合,对消费者反映问题多、影响面广的重点品种、重点项目、重点指标的抽检,重点检测三聚氰胺等项目,将液态乳、酸乳、奶乳等列为重点检测品种。

    四、定期发布乳制品消费提示。在发布的消费提示中,明确告知消费者:一是要选品牌,消费者在消费时选择知名品牌的乳品购买,建议不要购买价格特别便宜、包装极其简陋的产品;二是看产品外包装标识标注是否齐全, 包装上必须标明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产品标准号、食品产地、注册商标等;三是向消费者警示,如果购买假到冒伪劣乳制品,要保存好证据,如商品和发票等,及时拨打12315申诉举报电话。

    五是加强乳制品市场广告监管。认真开展市场巡查工作,重点检查乳制品经营者(生产者)所发布的户外广告、店堂广告、牌匾广告、印刷品广告等内容,发现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限期进行整改,未按规定整改的,取消经营资格。

    六是严查经销假冒伪劣乳制品。加强市场巡查力度,重点检查乳制品的经营主体资格、食品质量,包装标识、注册商标、生产日期、保质期、检验报告以及经营户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一票通等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一经发现销售假冒伪劣乳制品,从重从严处罚,并给予曝光。

    七、强化各种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月、电视、网络、散发宣传资料、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让食品安全知识进入家喻户晓,增强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不安全的乳制品,同时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法律培训、业务培训和社会公德教育,促进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形成全社会都能重视、关心、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良好局面。

    至今年1月底,全市共有乳制品经营承者988户,去年至今,该局共发布乳制品消费提示和警示7次,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2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2万元,开展流通环节乳制品抽样检查工作78次,共出动执法车辆152车(次),执法人员439人(次),检查乳制品经营户1360户(次),抽样送检13个品种,其中有1组羊酸乳检验结果为不合格,已立案查处,维护正常乳制品安全市场经营秩序。 (廖胜华 庞龙)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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