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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全面实施小餐饮规范管理

2012/3/3 9:18:20 来源:新浪网

    (记者申燕伟 通讯员潘露)记者从3月2日召开的2012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暨示范创建、小餐饮规范管理工作会议上获悉,武汉市小餐饮规范管理工作已经在全市全面铺开。继3月1日秦军副市长向全市作出公开承诺后,3月2日的大会上又进一步对此项工作提出了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3月至12月,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市小餐饮全面加强规范化管理,疏堵结合、惩扶并举,突出解决武汉市早点食品、小摊点食品、路边小吃店和建筑工地食堂(以下统称小餐饮)卫生条件差、硬件设施标准低、食品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等问题,切实保障市民身体健康。

  今年,武汉市委市政府将小餐饮规范管理列为“十个突出问题”之一,向市民公开承诺解决。小餐饮规范工作是个历史问题,牵涉到老百姓便捷消费、解决就业等深层次问题,短时间内根本解决难度很大。但是,为了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建设和谐幸福武汉,努力打造食品最安全城市,武汉市委市政府决心花大力气、投入大量精力、人力、物力,认真抓好这项工作。

  根据即将于3月底出台的《武汉市餐饮服务摊贩备案管理办法》,小餐饮规范管理将按照“整改规范一批、帮助扶持一批、查处取缔一批”的原则逐步推进,积极鼓励、帮助路边小餐饮摊主入室合法经营并办理相关证照,同时,各街(乡镇)政府将在不影响交通、市容卫生的前提下,在背街小巷建立小摊点食品集中经营场所,对拒不进入集中经营场所的零星小餐饮摊点,有关部门将予以取缔。最终,在全市建立起布局合理、经营规范、环境整洁的小餐饮服务格局。

  按照市政府、市食安办的统一部署,全市各类小餐饮单位将在店堂设立信息公示牌,将餐饮单位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管理制度、举报投诉电话、食品安全承诺书等内容集中公示,接受市民监督。全面推行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根据监督检查结果,将管理状况动态评价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级,分别用大笑、微笑和平脸三种卡通形象标识在店堂公示。对小餐馆、小吃店、快餐店、工地食堂将实行分类监管,对米、面、食用油等主要食品和食品原料检验检测覆盖率达100%。同时规定,对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将按照法定幅度上限实施处罚;对造成食品安全事件且后果严重的,依法取缔、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并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餐饮服务许可证被吊销的单位主管人员,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设立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027-85711111、96578,24小时受理市民群众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承诺食品安全举报投诉调查处理率100%。

  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武汉市还将建立由市政府统一领导的各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调研、协调、指导小餐饮规范管理有关工作。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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