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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千克盐少了10毫克碘 江西省食用盐碘含量标准略微下调

2012/3/21 11:58:16 来源:大江网

    (记者余红举 实习生黄燕)“食用盐碘含量标准略微下调,1千克盐少了10毫克碘。”3月20日,记者了解到,我省食用盐碘含量标准由原来的国家统一标准35毫克/千克下调至25毫克/千克。当天,省盐业、卫生等部门对全省4家盐矿食用盐碘含量标准进行检查,均按上述标准进行生产。

  根据我国去年9月发布的《食用盐碘含量》标准,自2012年3月15日起,我国的食用盐产品(碘盐)中碘含量的平均水平由原来35毫克/千克(±30%)调整为20毫克/千克、25毫克/千克、30毫克/千克(±30%)三种范围标准。新标准取消“一刀切”,我省则结合实际情况最终选择中位水平25毫克/千克,允许食用盐碘含量波动范围为18毫克/千克至33毫克/千克。

  上世纪八十年代,省疾控中心对全省7至14岁青少年儿童进行普查。结果显示,甲状腺肿大率为20.03%,表明当时我省属于轻度碘缺乏地区。于是,我省从1994年开始实行全民食用盐加碘。去年,省疾控中心再次对全省30个县8至10岁儿童进行抽样调查,发现甲状腺肿大率下降至1.26%,表明我省的碘缺乏症得到有效缓解。调查数据显示,我省儿童尿碘中位数为241.00微克/升。此外,2011年省疾控中心对892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进行调查,发现这类人群的尿碘中位数为206.95微克/升。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普通人群碘营养水平适宜标准为尿碘中位数在100微克/升至200微克/升之间,孕妇人群的碘营养不足标准为小于150微克/升。我省2011年的两项调查数据均略高于尿碘中位数适宜上限200微克/升,表明我省居民的碘营养水平适宜,但略有偏高。”省疾控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略有偏高,但我省并没有出现摄碘过量的病例。此次,我省适时对食盐碘含量进行下调的同时,疾控部门还加强对居民身体内相应的指标进行监测和评估。

  “此前国家统一标准食用盐含碘量浮动范围是在20毫克/千克至50毫克/千克之间,我省实际生产的食用盐碘含量是在31毫克/千克至32毫克/千克。新颁布的《食用盐碘含量》标准下达后,我省选择的食盐含碘量平均为25毫克/千克,浮动范围在18毫克/千克至33毫克/千克之间,旧标准加碘盐含量属于新标准的浮动范围内。”省盐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新标准实施后,食用盐碘含量要求更为精确,为此省盐业部门投入200多万资金进行了相关技术改造,由机械自动控制加碘替代以往的人工加碘。

  据了解,3月15日以前,我省生产的碘盐可以继续销售至保质期结束,产品未注明保质期的,可以销售至生产日期之后三年,直至最终实现新标准加碘盐替代旧标准加碘盐。目前,我省新标准食用加碘盐已经全面生产,且已经投入市场。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市场上将会出现新老两种标准食用加碘盐并存销售的局面。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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