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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工商探索新模式 提升食品监管水平

2012/3/27 14:05:30 来源:平乐县工商局


    为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平乐县工商局通过探索推行以责任书、告诫书、警示书、决定书、联系卡为载体的“四书一卡”监管模式,着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推行“责任书”,构建业主自律机制。为实现食品安全监管关口前移、责任前移,平乐县工商局与食品经营户签订《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乳粉经营者食品安全和问题乳粉清查责任书》,通过发挥责任书的监督制约作用,强化经营者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引导经营者建立“一票通”制度、不合格食品报告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和召回制度,做到对消费者负责、对社会负责、对自己负责。

    二、推行“告诫书”,构建行政指导机制。将行政指导涵盖到食品安全监管全过程,按照行政指导内容项目化的要求,精选行政指导项目,帮助食品经营户加强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目前已确定将“未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擅自经营食品,未按规定要求贮存、销售食品或者清理库存食品,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且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设定为行政指导事项,并通过格式化的《行政指导告诫书》责令经营户立即整改。

    三、推行“警示书”,构建食品预警机制。为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对问题食品的“预警”能力,营造食品安全群防群控的社会氛围,该局结合各时期食品消费热点和监管焦点,在社区(农村)工商宣传栏和农贸市场、超市等人流密集场所发布“购买食品时要注意食品安全与生态消费”、“购买桶装饮用水时警惕PET桶”、“警惕双酚A奶瓶”、“谨慎选购方便零食”等系列消费警示书。

    四、推行“决定书”,构建小额罚款机制。该局全面推行食品简易处罚机制,着力破解违法顽疾,最大程度提升执法效率。对食品巡查中首次发现的食品零售户采购食品时没有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的行为,先发放《平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决定书》,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场向经营户下达《平乐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当场处罚决定书》,对其做出罚款50元处罚,并督促其立即整改。

    五、推行“联系卡”,构建快速反应机制。该局以网格监管和帮扶联系为纽带,在社区、村居、群众、工商部门之间搭建起联系通道,进一步拓宽食品安全信息渠道,扩容食品安全监管网络,逐步在宣传教育、情况通报、线索举报、整治行动等方面形成良好的协作反馈机制,使工商部门能及时洞悉辖区内无证照经营食品、销售三无和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法食品添加剂等情况,切实做到快速反应、快速行动、快速反馈。(徐运琼)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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