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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将重点监管农村和城乡接合食品安全

2012/3/30 13:37:07 来源:新疆日报

    天山网讯(连线主持人:记者董少华 连线嘉宾:新疆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新疆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春阳)“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一直以来,新疆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2011年5月成立了新疆食品安全委员会,不断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提高监管能力,有效地改善了新疆食品安全整体状况。新疆食品安全监管目前还存在哪些问题?今后还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强监管?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记者连线了新疆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新疆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李春阳,请他作解答。

    主持人:我区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以来,你认为有哪些值得推广的经验?

    嘉宾:目前,全区有5个地(州、市)设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9个地(州、市)以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为组织形式开展工作,县级政府基本上都设立了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各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基本形成。

    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模式,比如在乡镇设立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聘请信息员,建立健全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如阿克苏地区在各乡镇(场)设立了食品安全工作机构,在行政村设立1名义务监督员,这个经验值得各地学习。

    主持人:食品安全出现问题,很大原因是食品监管缺位,针对这个问题,我区采取了哪些措施?

    嘉宾:近期,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部分领域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通知》,明确和理顺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小饭桌”、中央厨房和甜品店、辐照食品、餐饮服务公共场所、“豆芽菜、蘑菇”等食用农产品及散装生鲜乳销售等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建立了规避监管风险机制,阶段性消除了食品安全监管空白,有效解决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问题、新矛盾。

    各地也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探索建立监管新体制、新机制。昌吉、伊犁和阿克苏等地州出台相关措施,规范本地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点的监管。伊宁市顺应群众消费习惯,最大限度地规范管理散装生鲜乳的销售,积累了一定的监管经验。

    主持人:国内其他省区相继出台了食品安全违法举报奖励办法,对查处违法案件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区的举报奖励办法落实情况如何?

    嘉宾:自治区人民政府今年年初出台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了奖励的办法,依据举报人举报的具体情况和举报奖励级别,并参照涉案货值数额的大小,给予举报奖励。

    目前,各地也纷纷出台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克拉玛依、哈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等地州市和22个县(市)落实了举报奖励资金。

    主持人:我区食品安全监管的难度在哪里?今后还将采取哪些措施加强监管?

    嘉宾:目前我区还存在农村地区和城乡接合部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食品安全诚信环境有待改善,食品检测机构检测能力薄弱,监管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等问题。

    今年自治区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重要民生工作之一,我区将加强农村地区和城乡接合部食品安全监管。以深化食品安全治理整顿为抓手,进一步巩固拓展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感。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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