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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推行食品仓储备案

2012/4/17 10:04:40 来源:市场导报

  为消除食品源头监管盲区,今年初,宁波市工商局江东分局探索食品批发经营户仓储场所登记备案制度,要求辖区内的所有食品批发经营户必须向所在地工商所申报本店仓库和仓储设施,进行备案登记。

  该局以全市最大的副食品批发市场二号桥市场为试点,推行仓储场所备案制度,该局新河工商所执法干部主动作为,经过近一个月的主动申报和摸底排查,截止2月中旬二号桥市场内的337家有仓储场所的食品经营单位,已有246家进行了仓储场所备案登记,登记率达73%。根据食品经营户仓储场所登记备案制度,要求仓储食品做到 “六清”,即:货源清、去向清、数量清、关系清、质量清、职责清。

  梅芳燕 夏静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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