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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通则实施 添加剂须明显标注且用通俗名

2012/4/23 9:32:46 来源:证券时报

   在经过一年过渡期后,国家强制性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于4月20日起正式实施。通则规定,食品标签中应标示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经营者的名称等内容,特别要求所有食品添加剂必须在食品标签上明显标注,并且必须使用“通俗名”,让消费者看明白。
    京华时报报道称,昨日走访京城多家超市,对面包、牛奶、豆浆、豆制品等食品进行调查,发现食品企业基本能做到对添加剂进行具体描述。不过,种类繁多的添加剂让市民担忧。

    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董金狮表示,新标准要求明确标明食品成分,添加剂标示要通俗,保质期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计算等。“以前只要注明含着色剂、增稠剂就行,现在不可以了,必须把具体的着色剂名称标注出来。”董金狮说,以食品添加剂‘柠檬黄’为例,可选择标示为三种形式:1)柠檬黄;2)着色剂(102);3)着色剂(柠檬黄),但不能只标示“着色剂。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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