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食品安全 > 正文

买到问题食品可向厂商索取十倍赔偿

2012/4/23 10:24:33 来源:美食天下

  近日,辽宁省工商局发布提醒,对于销售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厂商,消费者除要求退还价款外,还有权索取十倍赔偿金。

  辽宁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介绍,《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的赔偿金。

  据此,一些销售问题食品的商家仅给予消费者退款或换货的做法是错误的,逃避了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消费者遇到此种情况可以向商家索取赔偿金,金额为所付价款的10倍。此外,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因购买问题食品,人身权益受到侵害,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时,消费者还可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