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苏演卿 通讯员 高翔 黄从余) 听说贩卖病死猪肉能赚大钱,漳州市长泰县陈巷镇古农村的戴某海动了心。
从2010年5月至去年9月7日,他以一吨7500元的价格,销售出21680公斤的病死猪肉。
近日,经长泰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处戴某海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5.5万元人民币。
为了多赚钱 后院改成冷冻库
戴某海干这事,是从2010年4月开始的。
为了多赚钱,他特地将自家后院改造成冷冻库,用于储藏收购来的病死猪肉。
一个月后,冷冻库建好,戴某海就四处打听病死猪的货源。他联系上岩溪镇杀死猪的叶某勇,让对方有病死猪肉,就载过来。
之后,长泰戴觧村的戴某宝、龙文郭坑镇的黄某辉,也纷纷送死猪“上门”了。
而戴某海来者不拒,以每斤2.3元至3.2元不等的价格,收购病死猪肉。
在讯问中,戴某海称,叶某勇等3人每次载来卖的死猪,基本都在100斤至140斤左右,而正常的猪,都要养到200斤以上才会卖。叶某勇等人也明确告诉戴某海,卖给他的是病死猪肉。
收益六四分 化尸员转卖死猪
而叶某勇的货源,来自叶某清和叶某兴(在逃),他俩都是长泰县岩溪皀后村人。
叶某清称,他是村里雇来载病死猪到生化池进行化尸的工作人员,是叶某兴找上他,要他“一起赚点烟钱”,收益六四分。
由于是村委会雇来载病死猪的,农户都乐意把家中的病死猪交给叶某清处理。
叶某清把病死猪载到生化池后,叶某兴会去接,然后载回去屠宰,卖给叶某勇。
叶某清承认,从2010年5月至2011年9月,16个月的时间内,他和叶某兴共出售4000多公斤病死猪肉,平均价格2.5元/斤。
叶某勇收购后,则以每斤多于收购价0.2元的价格,即2.7元/斤,出售给戴某海。
至去年9月7日,叶某勇共出售给戴某海病死猪肉19550公斤。
法院判决:叶某清等5人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7万元至8.5万元不等。
收购24吨 1吨卖7500元
戴某海称,收购来的病死猪肉,他按照每块40斤分割好,储存在冷冻库里。
当病死猪储量达到3吨左右时,他就以一吨7500元的价格,卖给杨某发(另案处理),杨某发用货车将病死猪肉拉出去销售。
2011年9月7日,戴某海收购并卖死猪肉的行为,被匿名举报到长泰公安局治安大队。当天,戴某海在冷冻库被抓获,存放在冷冻库的病死猪肉2770公斤被当场查扣。
经查,至事发当天,戴某海共收购病死猪肉24450公斤,经营数额计人民币307218元,违法所得人民币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