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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食品添加剂销售逾九成守规矩

2012/6/21 11:43:53 来源:新疆都市报

    新疆都市报讯 “进口商品上必须有中文标识,否则将受到处罚。”6月20日,在对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南公园片区较为集中的食品添加剂销售经营主体的检查中,天山区工商局副局长杨森对新疆都市报记者说,在严格的监督管理下,目前我区食品添加剂的经营较为规范,96%以上的经营主体都能够依法规范经营。

    据了解,新华南路南公园片区聚集了33家销售食品添加剂的经营主体,各种食品添加剂产品达2000多种。可以说这里集中了乌鲁木齐市乃至全疆食品添加剂的销售。时值夏季,各种冷饮的热销带动了食品添加剂的销量。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仔细检查了经营者在销售商品的过程中,检验报告、索证、索票是否在有效期内;所售商品是否有QS标识;是否摆放了不允许摆放的无厂名、厂址的小样品;有没有销售外包装上无厂名厂址的塑料制品;复合添加剂是否在标签和说明书中标识各单一添加剂品种的通用名称以及含量是否完整、清楚、明显等问题。

    在检查现场,执法人员发现一家经营添加剂的商户店中销售的进口食品添加剂没有中文说明,要求经营者立即整改,并在随后进行进一步的调查了解。

    杨森说,天山区工商局规范食品添加剂销售行为,建立了有效的食品添加剂监督制度,与33户食品添加剂经营户签订责任状及承诺书,依法监督规范食品添加剂销售行为,严厉打击在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并对非法食用添加剂和滥用添加剂追根溯源,从源头上,遏制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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