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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场很多啤酒瓶超期“服役” 一瓶竟用六年

2012/6/23 9:52:47 来源:齐鲁晚报

    本报菏泽6月21日讯(记者 李贺) 夏日,啤酒销售进入旺季,但很多啤酒瓶存在超期"服役"现象,过期酒瓶更容易引起爆炸,消费者购买啤酒时,应该注意。21日,记者来到菏泽市区多家超市调查发现,许多啤酒酒瓶存在超期"服役"现象,其中一个酒瓶生产日期为2006年。

    近日天气愈发燥热,很多市民喜欢喝啤酒消夏。市民李先生发现,他从超市买来的一个啤酒酒瓶竟是2008年生产。啤酒瓶爆炸事件时有发生,对于啤酒瓶的超期"服役",李先生颇为担心。

    21日,记者来到菏泽市区几家超市调查,发现大部分酒瓶是2010年、2011年生产的,有少数酒瓶是2010年前生产的。在市区一家超市,记者发现一瓶啤酒的酒瓶是2006年生产,这个酒瓶竟然用了6年。

    很多品牌啤酒瓶都存在超期服役问题,其中很多"超龄"瓶子存在明显磨损、老旧状况。许多超期酒瓶底部的突出部位,绿色的玻璃经摩擦,泛白的痕迹清晰可见。记者随机采访几名购买啤酒的市民,他们表示只知道啤酒的保质期一般是180天,因此在选购啤酒时,只注重品牌和生产日期,对于啤酒瓶的使用年限从来没有关注过。

    酒瓶超期服役是否有危险?记者查阅资料后发现,旧啤酒瓶经多次回收利用,会导致酒瓶材质老化,安全性能降低,易发生爆裂,伤及顾客安全。因此市民在选购啤酒时,应注意查看酒瓶底部的生产日期。万一啤酒瓶发生自爆现象,消费者应尽量保存碎片及现场,第一时间同经销商或厂家代理商联系,并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申诉、投诉,查清事实,分析原因,最大程度挽回损失。

    据了解,1996年国家出台了《啤酒瓶GB4544-1996强制性标准》,对啤酒瓶的耐内压力、抗热、抗冲击等指标进行详细规定。规定要求啤酒生产厂家必须使用B型防爆酒瓶,每件产品应在瓶底以上20毫米范围内打有专用标记"B"、以表明是盛装啤酒的专用瓶。同时应在该区内标明生产企业的标记,生产的年、季。

    该标准建议,"B"瓶的回收使用期限为两年,这也就是酒瓶的"保质期".因为是"建议使用两年",相关部门在对"超龄服役"的啤酒瓶查处时也就缺乏依据。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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