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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快过期要向消费者明示 否则或吊销许可证

2012/7/21 10:36:20 来源:信息时报

  (记者 何小敏) 快过期食品要明示,现场制售的散装即食食品当天没售完即视为过期。昨日,广州市工商局在官网公布了2012年市政府规章制定计划项目《广州市超过保质期食品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对食品保质期及过期食品的处理方式作出规范。社会公众可于7月30日之前以书面方式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市局市场处。据悉,这是全国首个专门针对食品保质期的地方性监管办法。

  现制食品当天收档就过期

  对消费者而言,普通包装食品可以通过观看产品外包装来识别有效期,而商家现场制售(不包括餐饮环节)的即食食品有效期目前则没有统一规范。《办法》在这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如现场制售的散装即食食品,在5℃~60℃的常温条件下保质期为2小时(4小时内未变质的可充分加热一次并当场出售),在-2℃~5℃的冷藏条件下保质期为24小时。当天营业结束时,未售完的现场制售散装食品视为超过保质期食品。同时规定所有销售橱柜均须配有温度指示装置,向消费者明示限定温度范围及实际温度。

  临近过期食品须明示

  食品买回家后,消费者可能会储藏一段时间,但一不小心就过了保质期。《办法》对食品临近保质期的底线作了明确界定。如保质期为1年以上的,为期满之日前45天;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为期满之日前20天;保质期不足3天的,为期满之日前1天。大中型超市(500平方米以上经营面积)应当建立临近保质期食品的消费提示制度,将这类食品在销售场所集中陈列出售,或者在包装上附加中文标志。《办法》还鼓励食品经营者采取折价、特价、买一送一等促销方式加快临近保质期食品的销售,减少资源浪费。食品经营者还可以按照商业合同的约定对临近保质期食品作退货处理。接收单位应对食品进行再退货或销毁。对违反规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者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过期食品回流或吊销许可证

  过期食品是否会处理后重新流入市场?这是市民较为关心的问题。《办法》明确,食品经营者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超过保质期食品,应当立即下架停止经营,将其分拣至独立贮存区域,分类清点并登记造册。任何情况下不得重新进入销售环节,不得退回供货商或生产企业,也不得以打折、赠送、废品等任何形式将其解封、转运或丢弃。对违反规定的,货值一万以上的,最高可处货值10倍以下罚款,直至吊销许可证。货值一万以下最高罚五万。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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