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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商用本地货假冒神户牛肉 涉恶意欺骗被判赔

2012/11/9 17:06:08 来源:中国网

  “神户牛肉”是餐桌上的奢侈品,在福建厦门,一家公司以“神户牛肉”为名,将实际为国产的牛肉长期销售给一家酒店餐厅,导致该酒店被工商部门行政处罚而闹上公堂。近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供货商程泰公司的行为构成违约,应向东方酒店赔偿因行政处罚造成的相应损失。

  2010年10月,厦门市工商局在检查中发现,厦门市东方酒店的日本餐厅于2008年9月开始销售神户牛肉,菜名及价格均在餐牌上配上彩色图片后对消费者公示,但东方酒店无法出具该牛肉的动物制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海关报关手续、产地证明等相关进口手续!

  工商部门认为,东方酒店作为专门从事酒店业的外资企业,理应严格履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义务,但其无法提供进货验收文件,且在牛肉产地不确定的情况下,仍将其按“神户牛肉”对消费者公示并销售,该行为属于对自己的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或表示的不正当竞争,遂作出没收东方酒店违法所得31.8万元,并处罚款3万元的决定。

  随着案情的深入,销售链条的真实状况展示在公众面前。原来,2008年至2010年期间程泰公司向东方酒店提供牛肉,但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只是依据程泰公司提供的报价清单上规定的品种和价格进行供货、收货和结算。工商人员查明,这些报价单上标注的是产地为日本的神户西冷3A、5A牛肉,而程泰公司实际提供的牛肉产地在国内。

  2011年12月,东方酒店以上述损失系程泰公司违法违约行为所致,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程泰公司向其赔偿经济损失34.8万元。

  思明区法院一审认为,程泰公司销售给东方酒店的牛肉无法出具动物制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海关报关手续、产地证明等相关进口手续,存在以国内普通牛肉冒充日本神户牛肉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东方酒店作为专业的酒店运营商,对货品本身质量来源应有一定的判断能力和审核标准,应对程泰公司供应的是否是神户牛肉、价格是否正常、质量是否合格等应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而东方酒店在明知程泰公司提供的牛肉无进货验收文件,在牛肉产地不确定的情况下,仍将其按“神户牛肉”对消费者公示并销售,导致其被工商局行政处罚,东方酒店存在重大过错,应对处罚承担主要责任。由此,思明法院认定程泰公司承担30%的责任。

  一审判决后,东方酒店和程泰公司均不服,向厦门中院提起上诉。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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