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各地动态 > 正文

台湾地区增修订头孢洛宁等7种兽药的最大残留限量

2013/5/23 18:51:05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2013年5月21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卫生署"发布署授食字第1021301244号令,修订"动物用药残留标准"第三条,修订要点如下:

一、        增订头孢洛宁"Cephalonium"在牛乳的残留容许量。

二、        增修订强力霉素"Doxycycline,脱氧羟四环霉素"在牛、猪、家禽类、绵羊及山羊的肝、肾及脂;绵羊及山羊的肌肉等十七项残留容许量。

三、        增订恩拉霉素"Enramycin,恩霉素"在猪及鸡的肌肉、肝、肾及脂等八项残留容许量。

四、        增修订氟苯哒唑"Flubendazole,氟苯并嘧唑氨基甲酸"在猪及家禽类的肾及脂;其它家畜类的肌肉、肝、肾、脂及乳等九项残留容许量。

五、        增修订伊维菌素"Ivermectin,爱灭虫"在牛、猪、绵羊及山羊的肌肉及肾;绵羊及山羊的乳等十项残留容许量,删除家禽类的残留容许量。

六、        增订甲苯三嗪酮"Toltrazuril"在猪及家禽类的肌肉、肝、肾及脂等八项残留容许量。

七、        增订维吉霉素"Virginiamycin,纯霉素"在猪的肌肉、肝、肾及脂等四项残留容许量。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