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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锐:我国婴幼儿奶粉部分指标高于国际标准

2013/6/22 9:47: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副司长陈锐在今日上午举行的“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媒体座谈会”上表示,我国婴幼儿奶粉标准立足于保障婴幼儿营养需求,考虑行业生产和监管能力等实际情况,部分指标比国际标准更严格。陈锐还表示,随着科学研究和风险评估进展,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将不断完善婴幼儿奶粉标准,更好地满足婴幼儿生长发育和食品安全需要,保障婴幼儿身体和智力的发育。

  陈锐介绍了我国婴幼儿奶粉标准现状。他表示,我国现有的《婴儿配方食品》(GB10765-2010)、《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食品》(GB10767- 2010》这两项标准,是在总结既往标准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参考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和我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制定的。同时,针对某些患有特殊疾病、代谢紊乱或吸收障碍的婴儿,我国制定公布了《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GB25596-2010),该标准出台弥补了我国类似标准缺失而造成临床营养或监管的空白。此外,对于婴幼儿断奶期,我国还制定了两项标准辅助食品标准,《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GB10769-2010)和《婴幼儿罐装辅助食品》(GB10770-2010)。陈锐表示,上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符合我国婴幼儿生长发育特点,与国际婴幼儿食品的标准体系一致。

  陈锐认为,国内标准立足于保障婴幼儿营养需求,考虑行业生产和监管能力等实际情况,部分指标要求比国际更严格。以乳糖为例,国内标准要求乳基婴儿配方食品中乳糖含量必须占碳水化合物含量90%以上,以保证原料是以乳为基础,不允许在0-6个月婴儿配方奶粉中过多添加蔗糖和淀粉等物质,而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对婴儿配方食品中的乳糖含量则没有要求。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是各国制定本国标准的重要参考依据和基础。陈锐表示,由于不同国家婴幼儿的营养状况和当地营养水平不同,各国根据本国国情制定具体标准,例如我国《婴儿配方食品》标准,就是在起草过程中查阅和总结了各国标准及实施情况,结合中国婴儿营养状况,进行了风险评估,同时参考中国母乳中的营养成分和比例以及我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制定的,更加符合我国婴儿对营养的需求。

  会议上,陈锐还介绍,除上述婴幼儿奶粉产品标准外,我国还制定了相配套的相关标准,满足婴幼儿食品安全管理需要,包括婴幼儿奶粉产品检验方法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14880-2012)、《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以及婴幼儿奶粉产品标签等等。

  陈锐表示,卫生计生委食品司将不断完善婴幼儿奶粉标准,更好地满足婴幼儿生长发育和食品安全需要,保障婴幼儿身体和智力的发育,密切跟踪国际标准的动态变化,加强与其他国家的交流和合作,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价,适时组织修订完善相关标准。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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