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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检讨中堂毒腊肉“保护伞”案(2)

2013/7/31 9:27:52 来源:东莞日报

  执法程序不规范 查扣物品随意处置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案暴露出基层执法者法律意识淡薄和执法过程中的不规范。

  据介绍,中堂镇食安委、食监站、中心屠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为了个人私利,执法犯法,收受贿赂,大肆放纵、包庇非法经营者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直接危害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中心屠场监管工作人员更是在案发、人被抓后才意识到自己平时的稽查工作也有可能触犯刑法、构成职务犯罪。反映出执法人员没有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淡薄和日常法制教育的欠缺。

  执法程序的不规范主要体现在查扣物品保管过程中,如屠宰稽查中从查扣、处罚、保管、发放整个过程都欠缺系统的规范制度,致使查扣物品被随意截留私吞和私下返还。执法程序不规范,既导致执法权威丧失,也使得违法行为“死灰复燃”。另外,执法人员在多次检查中发现问题,并查扣到非法经营的物品,却因徇私舞弊未作出处罚或者虽然作出处罚却不了了之,处罚过程和落实也缺少有效监督。

  监管保密制度缺失 埋下严重管理隐患

  同时,监管制度上的空白和保密制度缺失,更让“保护伞”和问题腊肉的制造者不费吹灰之力就勾结在一起。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案中王某昌、陈某基两人原本是镇中心屠场稽查队队长、队员,与其他队员一起负责生猪屠宰市场巡查工作,却收受贿赂放纵私宰猪肉、问题猪肉。由于巡查工作在凌晨,稽查队人员与正常上班的屠宰场行政监管人员在工作时间上没有衔接,工作情况甚少有汇报,中心屠宰场也没有健全的稽查工作流程、稽查情况日志、稽查人员管理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存在很大的管理隐患。

  食品安全检查注重突击检查,事前决不能走漏半点风声,但镇经贸办、食监站、中心屠宰场均没有关于检查前保密的制度规定,全凭工作惯例和个人自觉,致使执法人员多次成功向不法经营者泄露消息,使违法者逃避查处,造成严重后果。

  改进执法监督机制 强化执法力度

  打击和预防食品安全领域的犯罪,是近年来全社会热议的话题。如何加强市场监管,避免出现“保护伞”,结合此案,市纪检机关认为,可以从三方面着手:

  强化市场监管 规范经营行为

  首先是强化制度化监管。建立对基层食品加工、集散、生产、销售场所全天候的监控渠道,特别强化对监管部门的监督制度,敦促建立监控渠道,完善市场巡查人员工作汇报制度,制作巡查日志,采取视频执法,记录巡查、处罚情况。

  其次是强化联合查处。严格落实辖区内联合突击检查的组织工作,如针对食品安全重点、难点区域,加强组织巡查力度,采取平日监管、定期彻查和不定期突击检查相结合;强化部门联动,畅通联动方式,在日常食品安全工作中注重工商、卫生、质检、农办、综合执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各部门之间互相配合,共同查处,形成执法合力,严格按照规定落实处罚。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罚情况进行跟踪回访,记录在案,按职能分工,及时督促相关部门依法立案处理。

  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严把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对在执法检查中被查处经营者、生产者、档铺等信息记录在案,作为重点监管对象,或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不准其再参与相关生产经营活动;坚决查处并取缔未取得相关法定证照的经营单位,规范经营行为。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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