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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三无”散装油售卖 最高奖30万

2014/1/2 9:17:16 来源:长江日报

昨日起,我市全面禁售禁用无包装、包装上无“QS”标识、无标签标识的“三无”散装食用油;对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经营、使用“三无”散装食用油的企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严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当日突击检查了中小型农贸粮油批发市场,暂未发现“三无”散装食用油,但个别商户仍保留了储油桶罐、分油器,并散卖桶装油。

昨日上午9时许,执法人员来到武泰闸蔬菜大市场粮油区,只见“三金粮油经营部”门口摆放了7个圆形储油桶,店内有3个中型储油罐。检查发现,这些桶罐里均没有“三无”散装食用油。

“为何仍未拆除储油罐、转移储油桶?”面对执法人员的质询,店主默不作声。执法人员当即下达监督意见书,要求店主立即自行转移储油桶、拆除储油罐,并将督促其执行。

执法人员在胜利生鲜市场里检查时发现,“无名粮油店”散卖桶装油。“有些顾客只想买0.5公斤油,我就分装卖给他们。”店主左某解释说。

执法人员请左某立刻停止这种售卖行为,并责令其整改。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总队总队长金汉林介绍,我市已全面禁售禁用“三无”散装食用油,粮油批发市场内的食用油批发商应拆除散装油储存容器、储油设备,未拆除的必须整改。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流通处处长李东林称,桶装油拆散后,有掺进去其他不合格油的可能性;包装一旦打开,会加速食用油氧化变质。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呼吁广大市民积极拨打举报电话12345,举报“三无”散装食用油生产、销售、使用行为。按照2013年9月出台的《武汉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举报者可获得最低200元、最高30万元奖励。

摄像头全程记录取证

食品药品监督“电子眼”亮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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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装有摄像头和存储卡的记录仪佩戴胸前,将执法现场全程记录存储下来。昨日,食品药品监督“电子眼”首次亮相。

昨日上午9时30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总队在胜利生鲜市场突击检查散装油,执法人员曹本锋胸前佩戴了执法记录仪。这个执法记录仪有一个手机大小,装有摄像头和存储卡,可记录检查现场、双方言行等执法全过程。曹本锋说,这些执法记录将导入电脑留存。

据了解,这是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执法首次使用记录仪。“执法记录仪的全程记录,能保护执法人员和商户、业主双方的合法权益。”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总队二大队副大队长李振说。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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