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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馆木姜油过期被罚 渝食药监局提醒市民注意食品保质期

2014/2/17 17:23:23 来源:华龙网

春节长假结束后,日前,重庆市食药监局沙区分局对辖区餐饮食品行业进行了安全专项巡查。记者今日从沙区分局了解到,执法人员在某中型餐馆查获11瓶过期木姜油,对餐馆老板处以5000元奉,并要求其立即整改厨房环境。

据介绍,该餐馆位于沙坪坝区天星桥附近。在巡查中,执法人员随机选择了这家餐馆,并很快在餐馆厨房发现了11瓶超过保质期近两个月的木姜油。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这些木姜油规格是75ml,保质期仅12个月,生产日期为2012年12月19日,其中1瓶呈开封使用状态,瓶内剩余木姜油约20ml,“该产品与厨房操作台上其它调料,如辣椒酱、李锦记柱候酱等存放在一起,但没有任何进货查验记录和使用情况记录。”

餐馆老板一脸无奈,他告诉执法人员这11瓶木姜油是去年6月10日从一家副食品公司买来的,共有28片“馆子生意还行,食品调料都是用完为止,我确实不知道木姜油过期了。”面对执法人员,老板也承认,自己开店时间不长,食品安全意识淡薄,没有清理过期食品的习惯和要求,他愿意接受惩罚。  经过进一步调查,执法人员发现该餐馆厨房地面及墙面油腻,卫生状况较差,下水道也不畅通,不时飘出阵阵异味。针对厨房卫生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出具了责令限期改正的监督意见书,“我们要求他一周内整改卫生状况,如果不执行将受到店铺关闭等重罚。”

同时,对于使用过期食品的行为,餐馆老板积极配合,愿意立即改正。法制人员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其作出从轻的行政处罚。

在此,沙区分局食品药品监管1科执法人员也提醒广大市民,木姜油、酱油、牛奶、饼干等食品属于预包装食品,该类食品包装上必须印有生产期、保质期以及QS(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才合格,“大家务必注意购买合格产品,并在保质期前食用。”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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