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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霸王条款”为何还在横行?

2014/3/28 9:12:07 来源:长沙晚报

  96333来电显示:我今年2月7日在湘江边的好食上餐馆订了2月16日的10桌988元的酒席,工作人员说,周末最低消费要1188元/桌。实际上我们当天上的是988元/桌的菜式,但饭店怎样都不肯补给我们差价,我觉得饭店设最低消费不合理,希望媒体关注这一问题。伍女士

  记者调查:接到伍女士的投诉后,记者进行了调查,发现情况属实。

  案例:好食上订酒席最低988元/桌

  当日下午5时左右,记者来到湘江风光带风帆广场附近的好食上餐馆,向前台负责接待的一名女服务员提出办10桌满月酒,该女服务员说可以预订,但最低每桌要消费988元。记者又问周末是否标准会高一些,得到了“周末与平常时标准是一样的,都是988元”的肯定答复。

  记者随后提出伍女士周末到好食上消费为什么要1188元,没有得到答复。随后餐馆负责人刘先生调出了伍女士订酒席的原始菜单告诉记者,两款消费标准的大部分菜是一样的,只是1188元的标准多了一份水鱼和几个凉菜。

  刘先生解释说,订酒席星期一至星期五最低988元一桌,周末调至1188元一桌,伍女士订酒席那天正好是星期日,所以标准就调高了。另一名女负责人则表示,餐馆不规定最低标准,顾客的消费也会达到这个标准。

  暗访:部分餐饮场所设最低标准

  “包厢是有最低消费的,228元。”记者近日以顾客的身份到开福区华夏路玉树林中西餐厅,询问是否有最低消费时,该店的服务员如是回答。记者了解到,该店店内包厢分为两个消费时段,即上午9时至下午5时,下午5时至第二天凌晨1时,顾客可以随意挑选,消费时长在8小时内。记者随服务员到包厢内,房间内只有一张长方形餐桌和一台麻将机。“你点餐的话,肯定是可以消费满228元的,不过即使你只呆1个小时,也还是要满足最低消费才可以。”服务员告诉记者,包厢都是这个消费标准。除此之外,大厅里的卡座,人均最低消费也要10元,不包括任何茶饮。

  在河西一家“天悦福”酒店内,前台接待人员告诉记者:“订包厢的话,一般来说,如一桌消费超过了400元,我们不会再强制要求你购买茶水之类,如低于400元,可能会要求顾客购买一些茶水、饮料。”

  在河西大学城内,记者发现大学城内的小餐馆也存在最低消费现象,最低消费价格在人均8-15元。

  而市民吴先生投诉的天心区黄兴南路步行街西畔庭园咖啡店也存在最低消费标准,记者电话询问得知,下午5时后,如果是茶饮消费,店里包厢最低消费48元每位。

  工商:禁止餐饮业设立最低消费标准

  记者将长沙部分餐饮店存在的最低消费情况反馈给长沙市工商局消费者投诉热线12315,工作人员表示,消费者碰到类似情况可拨12315反映,工作人员会及时反馈给当地的工商所进行调查处理。

  长沙市工商局合同监管处副处长汤炜认为,酒店宾馆在消费时明确告知最低要消费多少,这是明显的霸王条款。中西餐厅、咖啡厅、学校周边的小餐厅,只要设定了最低消费标准,哪怕是几元钱,都是不合法的。“餐饮企业设立最低消费标准,就是强制消费,这是不允许的。”汤炜表示,消费者有权选择是否在某个消费场所消费,消费多少。

  政策点击

  今年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司法解释,餐饮行业中的“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3月15日施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明确禁止“最低消费”。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也规定,餐饮企业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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