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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布首份食品“黑名单” 32家企业和经营户上榜

2014/6/17 10:51:38 来源:法制网

  昨天(16日),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召开“食品安全百日严打工作新闻通报会”,通报杭州广琪贸易有限公司销售过期食品原料等十大典型案例。

  这些案例中,有4个涉及涂改伪造过期食品的生产日期,涉及烘焙食品原料企业、炒货加工企业、橄榄油经销企业、沃尔玛超市门店。

  昨天,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安办还公布了“杭州广琪贸易有限公司”等“黑名单”企业和经营户32家(个)。据杭州工商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杭州市首份食品安全“黑名单”。

  自3月1日以来,杭州市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百日严打行动,严厉打击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带有行业“潜规则”性质的危害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据统计,全市出动执法人员61854人次,行政立案2769起,涉及总货值1193.7万元,约谈违规企业1346家;刑事立案10起,取缔黑窝点54个。各地、各部门累计抽检产品1999批次,检出不合格产品85批次,不合格率4.25%。

  昨日通报的十大典型案例中,有4个内容为涂改补印过期食品的生产日期,涉及烘焙食品原料企业、炒货加工企业、橄榄油经销企业、知名大超市等。

  昨天还公布了杭州市首份食品安全“黑名单”。

  “黑名单”企业违法行为涉及篡改预包装食品保质期、销售注水牛肉、经销未经检疫的生猪肉、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销售食品等。

  “黑名单”中,杭州尚欣食品有限公司因为“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被处以罚款281000元,罚款额度堪称最高;杭州林珍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因为“冒用厂名厂址”,被处以罚款500元,算是其中罚款额度较低的。

  据介绍,根据《浙江省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除依法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外,对被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同时实施以下监管措施:列入“黑名单”期间,生产经营者必须每个季度向所在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报告一次食品安全生产经营情况;县(市、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被列为“黑名单”的生产经营者重点监管,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监督检查,督促整改情况,直至整改达标;其生产经营者、主要负责人及产品三年内不得参加各种评先、选优活动;食品生产经营者取消当年申报各级财政扶持项目资格,并两年内不得申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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