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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针对年份酒出新规 对酒企业加大监管力度

2014/9/16 12:40:06 来源:搜狐酒评网

  当前,白酒产业正处于深度调整期,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泸州白酒产业实际,为进一步提升白酒产业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和白酒质量总体水平。昨日,记者从泸州市政府办公室获悉,泸州市政府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在全市各区县要求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管。

  严格管控“年份酒” 必须有相应的溯源证据

  《通知》要求,从源头保障白酒质量安全,规范白酒企业生产行为,严禁买卖、出租、出借白酒生产许可证,严禁租赁生产设备设施获取生产许可证。严控白酒塑化剂污染,企业一旦发现塑化剂高于风险评估值的,一律不得出厂销售,立即停产整顿,继续排查原因并认真整改,整改情况要向区县政府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切实规范白酒产品标识标注,严禁无依据标注“年份酒”,确需标注“年份酒”的必须有备案有效的年份酒企业标准,且具有相应的溯源证据。

  《通知》要求加强白酒生产原料的质量控制。严禁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加工白酒;严禁在白酒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强化白酒出厂检验,凡自检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出厂销售。

  提高市场准入门槛 对酒企业加大监管力度

  《通知》要求严格规范市场准入。严格审核白酒生产企业资质,推动企业不断提升质量保障能力。企业的许可和变更,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禁白酒生产许可证跨市转移。着力解决好一址多证和企业设备设施租赁问题,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到期复审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具备相应的原料处理和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以及生产设备设施(主要是窖池、包装线),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并符合环保、消防等要求。

  《通知》规定企业生产许可证到期仍不符合上述要求,有能力有意愿改进或愿意整合的,由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给予政策支持,限期整改或整合;不整改又不愿整合的,依法注销。对白酒生产加工小作坊全面实行建档登记制,具体管理办法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小作坊,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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