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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全面禁止无包装标识米线入市

2014/10/28 16:20:08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从10月15日起,昆明市全面禁止无预包装、无标签标识的米线进入超市、商场、餐饮服务单位、食堂、标准化农贸市场。此外,市售米线必须公示米线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合法经营资质等信息。

据了解,为规范昆明市米线等鲜粮制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消费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升全市米线质量总体水平,建立米线质量监管长效机制,昆明市从今年8月1日开始,开展为期一年的米线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据昆明市食品药品局副局长张云海介绍,目前专项整治已完成动员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正处于全面整治阶段。昆明现有获得生产许可证的米线企业5家,米线生产小作坊169家;米线流通企业(超市、农贸市场摊点)869家,餐饮环节经营米线单位5839家。在整治阶段,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检查米线生产经营消费企业9000家次,取缔无证、卫生条件差、设备设施简陋、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米线生产小作坊3家;发放宣传资料、生产经营消费单位告知书20000多份;指导米线生产小作坊改造提升,对达不到生产许可的28家米线生产小作坊进行备案制登记。从15日起,米线不得再用竹箩筐盛装,而改用经过检验的塑料简易包装。无论大小包,都必须加贴标签,标注生产厂址、厂名、生产日期、厂家联系电话、监督举报电话。对于违法生产、流通、餐饮消费米线的单位和企业,以及采购使用无标签标识米线、无预包装、不落实索证索票、不公示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从严从重进行查处。

张云海表示,对于目前还未取得备案登记证的米线生产小作坊,昆明市将加大对其指导和监管力度,能达到备案条件的进行备案,无改造提升空间或拒不改造的,一律关、转、并、停,决不手软。此外,昆明市外米线也需要具有生产许可证,并符合预包装、标签要求,才能进入昆明市场。当日卖不完的米线,原则上就地销毁或者厂家进行回收后销毁,并做好相应记录,不允许回收后再次加工。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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