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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消费变身服务费 餐饮业新规遭遇“马甲”挑战

2014/11/6 11:03:20 来源:河南经济报

  ■河南经济报记者 沈会淋 见习记者 谢真真

  由国家商务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11月1起正式施行。据悉,该《办法》填补了餐饮业对管理上的部分空白。该《办法》明确规定,对违反法律自行设置最低消费的餐饮企业给以最高3万元的罚款。然而,记者调查发现,新规实施以来,少数餐饮企业仍然有最低消费存在,更多的餐饮企业是用高额的服务费以及个人茶位费变相替代了最低消费。新规遭遇了新的挑战。

  现象:最低消费变身服务费

  关于餐饮业消费的问题,在今年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最高法明确规定了“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霸王条款。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规定,餐馆禁设最低消费,鼓励饭店提供小份菜。10月底,《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又规定,设置最低消费可以罚款3万元。

  那么,如此多的规定真的能够禁止最低消费吗?记者走访询问了郑州市区近15家不同消费水平的餐饮企业,很多餐饮企业的工作人员普遍对包间、最低消费等字眼较为敏感,大部分受访餐饮企业表示,已经不存在最低消费。但是,记者走访发现,中低档的餐饮企业虽然大都取消了最低消费,然而个别酒店的包间会按位收取一定的茶位费,而相对“高大上”的一些餐饮企业虽然也取消了最低消费,但高额的服务费以及茶位费并不少。

  郑州市中原区某星级酒店的前台工作人员表示,他们的酒店包间已经取消了最低消费,但是结算后必须加上消费金额15%的服务费,至于为什么还要收取服务费,该酒店工作人员表示,因为消费者在包间就餐时,都会享受到两位服务员的服务。

  郑州市金水路某四星级酒店的工作人员也称,其包间没有最低消费,但是每个人要交12元的茶位费,“因为包间里有很多水果、坚果以及湿巾可供顾客免费享用,所以要收取每人12元的茶位费。”

  走访过程中,记者发现,位于郑州市未来路上的某星级酒店仍然存在最低消费。服务员告知,该酒店餐饮部大型以上的包间根据消费人数的不等,依然存在3000~4000元不等的最低消费,中型以下的包间没有最低消费,但是每人必须多交10元的茶位费。

  消费者:希望明明白白消费

  长期以来,很多消费者对餐饮企业的最低消费都表示反感,认为自己的正常消费受到了“绑架”。

  针对各餐饮企业的消费规定,记者采访了某企业中层领导陈先生。他表示,自己的部门应酬比较多,碍于面子,通常只能去高档酒店,但每次都因为存在最低消费,临走时还要对菜品进行打包,觉得很没有面子,影响形象。

  听说酒店不能再有最低消费了,“本以为可以很轻松地去高档酒店消费”的陈先生无奈地表示,有一次请客户吃饭,结账时却意外多出150元的茶位费,陈先生觉得这钱花得不明不白。

  与陈先生有相同遭遇的还有某公司销售人员耿小姐,11月2号,该公司组织员工在某大型餐饮企业自助餐厅聚餐,每人100元,负责埋单的耿小姐结账时,却被告知还要每人多交3元的服务费,“每人才3元,又不多,且碍于面子,只能自己多掏了60元。”耿小姐无奈表示。

  采访过程中,不少消费者都认为,餐馆设置最低消费实属霸王条款,“我来你这里吃饭,吃多少是我自己的事情,花多少钱不应该由餐馆决定。”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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