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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黄山市局构筑食品药品监管“四大体系”

2014/11/11 15:45:49 来源:安徽省食药监局

一是构筑互通共享的信息管理体系。规范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领域监管信息的发布;及时共享日常监督检查及抽验检测数据;加强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通报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高敏感、高风险的违法案件线索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问题。

二是构筑协同配合的区域协查体系。严格遵循依法、客观、高效、保密的原则,加强区域协查;明确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职责,积极支持配合;主动通报协查情况,跟踪处置进展,反馈协查结果;依法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三是构筑部门联动的综合执法体系。加强与本地公安、农业、卫生、通信管理部门以及法院、检察院的沟通和协作,发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作用,搭建属地部门协作平台,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开展综合执法活动,形成区域监管协作合力。

四是构筑快捷高效的应急处置体系。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组织指挥体系,构建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协调机制,加强资金、物资、装备保障,切实满足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的需要。按照AB岗的要求,明确食品药品监管协作联络人员及联络方式。分级分类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队伍,提高实战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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