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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食药监局发布关于防范餐饮食品食物中毒的预警公告

2014/12/5 9:28:31 来源:南宁日报

   本报讯(记者蓝彬彬)消费者要注意选择具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悬挂 “笑脸”的餐饮单位就餐……近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防范餐饮食品食物中毒的预警公告。

   时值秋冬交替时节,南方地区气候冷暖和晴雨变化剧烈,人们的食谱也逐渐发生改变,餐饮环节容易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预警公告建议,在外就餐时,消费者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在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及流动无证摊点消费。外出郊游聚餐活动时,采购新鲜质优的食材,烧熟煮透,并注意制作环境和用水清洁安全。不要到无《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农家乐进餐和饮用水安全无保障的场所开展烧烤野炊活动。学校要加强自备水源和学生饮水管理。把好采购食品进货查验关,禁止外购烧卤熟肉制品,禁止采购无证生产的米粉。

   此外,农村家庭举办红白喜事时,应保证具有与供应饭菜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加工场地,保证易腐食品原料和熟食品能够在冷藏条件下储存。当餐吃不完的饭菜应及时冷藏,隔餐和隔夜的熟食从冰箱中取出后必须彻底加热再食用。承办宴席的厨师要掌握必要的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操作技能。

   同时,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毒性中药材、中药饮片的销售监管,加强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使用的科普知识宣传教育,禁止餐饮业者使用草乌、附片、附子等毒性中药材加工食品,坚决打击在火锅底料中添加罂粟、罂粟壳的违法犯罪行为。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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