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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食药监部门出台管理办法 全面落实小作坊监管

2015/4/9 15:28:07 来源:水母网

近日,烟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备案性管理办法,对小作坊的日常监管做出了明确规定。市食药监局表示,烟台市被省政府列为2015年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市,必须进一步强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监管盲区,把小作坊的规范化管理尽快纳入议事日程。

加强食品生产小作坊的监管,既要加强监管、保证安全,又要引导规范、方便群众。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小作坊的监督管理,建立小作坊登记台账和业户档案,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导小作坊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其落实到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之中,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

将食品标识管理作为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严禁小作坊违反《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小作坊食品需要包装的,应使用简易包装。简易包装上应当标明食品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生产地址、告知性备案编号等信息,不得在简易包装上标注虚假信息。

加大对消费量庞大、群众关注度高的小作坊食品的抽检力度,及时对抽检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和消费预警,并公布抽检结果,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加强对小作坊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相关资料和发布公告等形式,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质量意识、诚信意识、守法意识和自律意识。认真受理举报投诉,接受群众监督,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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