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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沃尔玛买6桶黑啤酒5个小时后过保质期 消费者要求十倍赔偿

2015/5/8 11:16:51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网

   “我买了6桶黑啤酒,都过期了,头一天找他们还有个说法,今天找他们就不管了。”7日,长春市民杨先生对记者说。

   消费者:啤酒已过期,要求十倍赔偿

   6日晚上,杨先生去沃尔玛购物广场长春银座分店购物,买了一堆东西,“其中有一桶黑啤酒,本来打算买6桶,但因为黑啤酒挺沉的,只好分几次买,再往家运。白天的时候我已经分3回买了黑啤酒,分批拿到家,晚上又买了一桶。回到家之后,仔细看了黑啤酒发现,生产日期是2014年5月6日18时49分,截止日期是2015年5月6日。那这些黑啤酒不就是过期了吗?”

   在杨先生提供的照片和购物小票上,记者看到黑啤酒的生产日期是2014年5月6日18时49分,截止日期是2015年5月6日。杨先生6日晚上的购物结账时间为5月6日18时59分33秒。杨先生说,他在6日晚就去找沃尔玛购物广场长春银座分店了,“店方当时并不承认黑啤酒已经过期”。7日,杨先生又一次来到店里,但还是解决不了。“我觉得已经过期了,保质期是一年,都最后一天了,东西还摆在货架上,应该提前一个星期就下架。”

   杨先生说,他咨询了律师,商品过期,消费者是可以得到相应的赔偿,“我希望能得到十倍赔偿。一桶黑啤酒是84.5元,6桶花了500多元。”他说,消费者在商场购物,凡是摆在货架上的,消费者就认为是在保质期内的,但都到保质期最后一天还不下架,那消费者买回家第二天不就过期了嘛,“这种情况还置消费者的利益于何地呀”。

   商场:商品已带走,不能确定是商场所售

   6日,记者按照杨先生提供购物小票上的联系方式,联系到沃尔玛购物广场长春银座分店的服务台,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需要了解一下情况。

   随后一位李姓负责人给记者回复了此事,她说首先杨先生买的东西已经带出了商场,虽然有购物小票,但也不能确认东西就是商场卖的,“但我们秉着对顾客服务的角度,可以给他退货。”记者疑问,为什么东西都不确定是不是沃尔玛购物广场长春银座分店所售,就可以给退货呢?李姓负责人未正面回答记者问题。

   对此,杨先生并不接受。

   律师:购买黑啤酒时间在保质期时间内

   记者咨询了吉林法徽律师事务所邱德明律师,他介绍,按照标志的日期来看,杨先生买的黑啤酒保质期时间应该到2015年5月6日24时。也就是说杨先生在购买黑啤酒的时间,不算商品过期时间。“但是商场说的凭购物小票还不能证明商品是他们卖的,这是不对的,他们需要拿出证明东西不是他们商场所售的证明。”(东亚经贸新闻网 记者 朱晓云)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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