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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计划出台食品安全法“落地”细则 微商食品安全违法纳入打击范围

2015/6/18 9:20:10 来源: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许晓冰 通讯员/穗食安)真盐假盐包装标志难分辨、进口“贵价酒”实为旧瓶装劣酒、来自泰国的榴莲干竟产自广州滨江路的出租屋……16日,围绕“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主题,广州市2015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正式拉开帷幕,活动为期16天,从6月16日至7月2日。

   活动现场展出各食品监管部门查获的假冒伪劣产品,包括假化妆品、假酒、假盐等,此外,还有近年来十分风行的进口零食。广州市食药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张建山提到,将于2015年10月1日施行的《食品安全法》可称为“史上最严”,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广州也计划在其基础上出台“落地”细则,突出“风险管理,社会共治”。

   假零食仿包装被查获

   活动中,广州公安及广州检验检疫局展示的仿冒进口零食展台受到市民关注,不少市民前来查看相关部门查获的假冒伪劣产品。

   “我之前经常买这个榴莲干,不会是假的吧!”家住海珠区的唐女士拿起现场展示的一包泰国进口榴莲干询问。广州公安负责人介绍,唐女士手中的“榴×华”泰国榴莲干确为假货,从包装、字体等方面,假零食均与正品“高度相似”。该负责人说,“除了色彩略浅没有其他破绽,即便有正品比对,也难辨真假。”

   据了解,今年年初,接到泰国公司举报,广州公安等部门联合行动,于滨江路出租屋中查获进口零食假冒伪劣产品小作坊。“我们查到,他们生产、包装的零食皆销往一德路等地的零食屋、小商铺。”该负责人说。

   如何辨别进口食品真伪?广州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支招,“首先,应检查包装上的中文标识,必须是符合国家要求的;其次,可检查其中文品名、规格、生产日期、经销商等8个项目。”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如欲享用进口食品,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同时,可向商家索取卫生证书和检验检疫证书。

   将出台“落地”细则

   当日,张建山提到,将于2015年10月1日施行的《食品安全法》可称为“史上最严”,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明知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张建山表示,广州也计划在《食品安全法》基础上出台“落地”细则,突出“风险管理,社会共治”,网店、微商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也将纳入打击范围。

   据悉,在宣传周活动期间,市农业局将开展“田间宣传”,组织专家解读农产品消费知识;市商务委将开展真假食盐辨别活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分别举办3期优秀食品企业展示一日游,组织社区居民近距离了解食品生产经营安全情况。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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