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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布夏季餐饮食品安全警示信息 不食用陌生野菜和未烧透四季豆

2015/8/5 9:35:25 来源:四川日报

   □本报记者 周伟

   夏季来临,随着气温升高、空气湿度变大,微生物易于繁殖,食物容易受到污染,是食物中毒高发时段,给食品安全带来了严重隐患。为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日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布了夏季餐饮食品安全警示信息,提醒广大消费者和餐饮服务单位注意餐饮安全。

   ——消费者外出就餐注意事项。消费者外出活动应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信誉度高的餐饮单位就餐,尽量不要选择客流量陡增的餐饮单位和路边露天摊点用餐。用餐前应洗手,注意餐具卫生,尽可能使用公筷,倡导分餐制。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是否异常、是否新鲜、是否烧熟煮透。就餐应注意荤素搭配、平衡膳食,多食富含膳食纤维、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不暴饮暴食。

   ——严禁食用河豚、织纹螺等有毒有害食物。不食用河豚、织纹螺、有毒或不认识的野生菌和野菜、未烧透的豆浆和四季豆、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发芽或黑色青皮土豆制作的菜肴,不吃或少吃生食海产品,慎重选择熟卤菜、凉菜冷食等高风险食品。

   ——餐饮单位严防细菌性食物中毒。餐饮单位要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采购索票索证制度,食物加工操作要规范,防止生熟交叉污染,未经许可严禁制售生冷菜,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要洗净消毒。剩余熟食应冷藏贮存,常温下保存时间不超过2小时。

   ——发生食物中毒应尽快就诊和报告。食物中毒最常见的症状是剧烈呕吐、腹泻,同时伴有中上腹部疼痛。消费者就餐后如感到不适,要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治疗,并保存好消费票据、就诊记录、检验报告、问题食品等相关证据,以便执法部门调查取证。事故发生单位和救治病人的医疗机构发现食物中毒病人,应当在2小时内向所在卫生行政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在食用购买的食品或者在外出就餐后出现不适,应尽快就医,除保留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外,还应及时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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