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首页 > 资讯首页 > 综合报道 > 正文

国家食药总局:生产食品添加剂须取得生产许可

2015/11/16 8:59:12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近日在官网公布《关于制糖企业自产氧化钙生产许可有关问题的复函》。

复函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制糖企业自产氧化钙是否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请示》(桂食药监报〔2015〕69号)收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实行许可制度。《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氧化钙》(GB 30614-2014)规定了食品添加剂氧化钙的技术要求。鉴此,企业(包括自产自用的企业)应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氧化钙生产许可后方可生产。



责任编辑:Techoo-3
 推荐阅读

电脑版

关注微信公众号

食品科技网 版权所有©2014-2022
TECH-FOOD.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