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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店提供混合肉须明确告知 山东下月起专项整治逐户发通知

2015/11/27 8:53:54 来源:齐鲁晚报

大雪过后,热气腾腾的火锅与大冷天最配,可火锅店卖的羊肉是不是真的,确实让人担心。26日,省食药监局、省公安厅等多部门进一步规范羊肉及其制品屠宰和生产经营行为,要求火锅店等单位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羊肉产地或来源等信息;提供混合肉的,应向消费者明确告知。广大市民如发现违法行为,可拨打12331或本报96706热线举报,举报属实的还可获得现金奖励。

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在屠宰环节屠宰主体必须取得相应合格证,并向相关部门申请检疫,检疫不合格的,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在生产环节,要求加工单位规范产品包装标签标注,标签应标注企业名称、产品名称、规格、成分或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生产混合肉必须显著标注成分及比例;严禁用毛皮养殖动物胴体等非食品原料加工生产。  

在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要求销售混合肉的经营单位,要向生产加工企业索要《检验合格证》等证明,并在销售场所明示“混合肉”。同时,严禁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来源不明或不合格的羊肉及其制品,以及标签不完整的羊肉及其制品。 

对冬天比较火热的火锅店等餐饮服务单位,监管部门要求火锅店、自助餐等餐饮服务单位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羊肉产地或来源、品牌等信息;提供混合肉的,应当向消费者明确告知。据省食药监局有关工作人员透露,公示羊肉产地等信息,这是首次作出明确要求。   

为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打击假羊肉违法犯罪行为,本报决定与相关部门联合面向社会征集相关线索。欢迎社会公众、企业内部人员举报羊肉及其制品屠宰、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消费等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广大读者可以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或者拨打本报热线电话96706进行举报。 

对广大读者提供的线索,监管部门将认真调查处理;对举报属实的,依法给予举报者奖励。根据相关奖励办法,举报属实最高可以获得30万元的现金奖励。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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