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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法院系统宣判七起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

2015/11/30 16:03:05 来源:河北法制网

近日,沙河市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了6起涉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经查,陈某等四人于沙河市区各自经营一家福建千里香馄饨店,其在面粉中非法添加含铝膨松剂,最高超出国家规定含量16倍,加工成包子出售;十里亭郭某、册井秦某各自经营熟食店,其在加工猪蹄和猪头肉的过程中非法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松香粘猪毛。最终,6名被告分别以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依法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刑罚,并处5000到15000元罚金不等。   

邢台桥西五四街中段一油条摊主杨某自2010年开始,为使其所生产的油条有好的色泽度、蓬松度和口感度,在油条的制作过程中非法加入过量的明矾和油条精,致使油条中的铝含量为943mg/kg,严重超出了国家标准要求小于等于100mg/kg的标准。11月5日,邢台市桥西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杨某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罪被依法判处拘役5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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