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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四家烟酒经销店出售假酒被查

2015/12/15 9:50:58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本报讯 刘娜 王杨 11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2015年4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汇总表,曝光了4起假冒白酒案例。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人员会同呼和浩特市食化所人员根据举报对呼市新城区至诚烟酒经销店进行检查,发现其经销的部分白酒不能提供酒类流通随附单,后经厂家鉴定为假冒白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没收假冒白酒和罚款的处罚。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人员会同呼和浩特市食化所人员根据举报对新城区金傲烟酒东方文苑经销店进行检查,发现其经销的部分白酒不能提供酒类流通随附单,后经厂家鉴定为假冒白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没收假冒白酒和罚款的处罚。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人员会同呼和浩特市食化所人员依据举报对新城区金奥烟酒经销店进行检查,发现其经销的部分白酒不能提供酒类流通随附单,后经厂家鉴定为假冒白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没收假冒白酒和罚款的处罚。


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局人员会同呼和浩特市食化所人员依据举报对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钰秀烟酒经销店进行检查,发现其经销的部分白酒不能提供酒类流通随附单,后经厂家鉴定为假冒白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没收假冒白酒和罚款的处罚。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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