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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童路边摊吃炸里脊险送命 检查发现亚硝酸盐超标

2015/12/30 9:41:06 来源:姑苏晚报

炸里脊是经典的“路边摊”食品,几乎每个城市每个菜场、小学边上都有这样的炸里脊。近日,常熟莫城一位幼童在当地一路边摊食用炸里脊后,忽然晕倒在地,着急的家长随后向当地莫城派出所报警。警方火速将晕倒的儿童送至常熟第一人民医院急救。经过医生全力抢救,小孩转危为安,在医院治疗过程中发现小孩为疑似亚硝酸盐中毒。随后,当地市场监督局对涉案里脊肉销售点进行了检查,发现该批次里脊肉内含有亚硝酸盐2587mg/kg,超过国家规定8万6千倍。(食品伙伴网编辑注:2587mg/kg=2.587g/kg,国家肉制品中亚硝酸盐的残留量不得超过0.03g/kg,因此2.587/0.03=86.23,超过国家规定的86.23倍而不是文中的8万6千倍。)

常熟市市场监督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警方协助下先对涉案里脊肉销售点——位于莫城远东食品市场一食品门市部内销售的里脊肉进行抽查,经常熟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发现该批次的里脊肉内含有亚硝酸盐2587mg/kg;接着,该局又对该门市部上家进货的销售的涉案里脊肉销售生产加工作坊进行了查处,当场查获嫌疑人张某、蒋某(女)夫妇,并查获疑似不合格里脊肉和加工用亚硝酸钠。经抽检,在制作好的肉串中检测出亚硝酸盐含量为558mg/kg。

随后,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该案移送警方。经警方审查,安徽来常熟务工的张某是一名货车司机,2015年4月份始与其妻蒋某在租住房内开始进行加工里脊肉,他们先从食品门市部进购冷冰鸡脯肉,解冻后将鸡脯肉切片,再放入盐、胭脂红、红曲粉、咖喱粉、排内汤、生粉、透骨增香剂、橙黄、油条精、亚硝酸钠、脆炸粉,然后将制作好的鸡脯串再送到食品门市部销售。张某和蒋某交代他们今年5月份至今,一直使用亚硝酸钠加工鸡胸脯肉,并将制成的里脊肉进行销售。目前,违法加工生产含有亚硝酸盐里脊肉的嫌疑人张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妻蒋某被取保候审。

常熟理工学院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食品系教师告诉记者,亚硝酸盐作为一种食品添加剂具有防腐和发色的作用,但是这种物理性质与食盐极为相似添加剂属于强氧化剂,它进入血液后与血红蛋白结合,使氧合血红蛋白变为高铁血红蛋白,从而失去携氧能力,导致组织缺氧,严重者出现意识丧失、昏迷、惊厥、大小便失禁,可因呼吸衰竭而死亡。因此国家严格限制食品中亚硝酸盐的含量,国家肉制品中亚硝酸盐的残留量不得超过0.03g/kg。专家表示,亚硝酸盐除了人为添加,在腌制的蔬菜中也会自然化学生成,因此建议市民蔬菜随买随吃,不要在室温下长期存储蔬菜。



责任编辑:Techoo-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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